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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固安县妇联开展“木兰有约”法治宣讲活动

    信息发布者:jiao123456
    2017-05-21 21:30:48   转载

      固安县妇联开展“木兰有约”法治宣讲活动

      2017/5/9 18:54:28 来源:本站 评论(0) 我要评论 字号:T / T为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、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,积极落实省、市妇联“建设法治河北—巾帼在行动”的活动号召,进一步助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,5月9日,固安县妇联在馨馨社区家长学校举办了“木兰有约”法治知识宣讲活动。廊坊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姚迎光、研究室主任王西云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金团、固安县妇联主席张艳玲、固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祖雅新、固安县馨馨社区党支部书记杨俊辉出席了会议。来自各乡镇基层妇联干部及部分企业、村街(社区)的200余名妇女群众聆听了讲座。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讲座邀请了“木兰有约”讲师团的张立华法官,徐芳检察官和李杰律师为大家授课。三位讲师采取访谈的形式,用生动的语言,详尽、直观地剖析了家庭理财风险防范及法律责任的案例。就如何处理家庭理财风险防范及法律责任、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讲解。特别是对如何打借条进行了详细解说,使与会妇女同志受益匪浅。讲座结束后进行了积极的互动,多名妇女群众向讲师们现场咨询相关法律问题,宣讲团成员们为他们耐心的答疑解惑,并公布了联系方式,方便群众咨询。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县委宣传部、县电视台对此次宣讲活动做了报道,馨馨社区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帮助维持现场秩序,为此次宣讲活动成功举办提供了保障。会后,县妇联给参会群众发放了创城宣传手提袋、平安家庭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宣传品200余份,既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,也提高了双创工作的知晓率、支持率。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


      “木兰有约”法治宣讲活动给与会妇女群众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,带动妇女群众自觉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融入社会和家庭生活中、落实到本职工作中,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依法治县,助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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